涉案1000余万元!银行“内鬼”、贷款中介等落网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侦办了一起银行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案,并在案件侦办中,发现其中关联的一家贷款中介公司“垫资过桥”涉嫌高利放贷。警方循线追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付某、程某、吴某等人一举抓获,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银行“内鬼”浮出水面
为及时防范和化解辖区金融领域风险隐患,全力维护经济金融领域安全,切实守护群众“钱袋子”,2023年5月以来,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对辖区银行开展摸排走访,重点针对信贷业务、从业人员构成以及是否违规放贷业务等情况进行排查。警方在摸排中发现,某银行信贷经理张某经手的贷款在短期内突然出现大量逾期、不良贷款,风险提示异常。
针对摸排到的线索,该分局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对存疑情况展开调查。调查发现所出现问题的贷款大多来自九江一家贷款中介公司——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介绍,且张某个人与该公司存在大量资金往来,张某具有商业贿赂犯罪的重大嫌疑。分局当即决定由经侦大队成立工作专班对该案进行深入侦查。
经警方侦查,张某一直在银行担任信贷经理一职,平日主要负责对客户的贷款申请进行贷前调查和评估。工作中,张某结识了这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付某、程某等人。
随着交往的深入,付某、程某二人向张某提出介绍一些公司有贷款需要的客户认识,希望张某可以放松申请材料审核的力度,只要贷款审批完成并且顺利放款,公司会按照每笔贷款1%至3%的比例给张某提供一定的“好处费”。
被利益冲昏头脑的张某竟然答应了这个荒唐的“提议”。于是自2018年至2023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其担任银行支行客户经理的职务便利,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与公司人员长期恶意串通并收受贿赂,对该公司提供的贷款材料未落实严格的贷款调查规定,使贷前调查流于形式,导致大量不符合条件的贷款违法发放,涉及贷款数额1000余万元,涉嫌违法发放贷款。事后,警方全部追回张某违法所得的38万余元,张某也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
中介公司高息放贷
银行“内鬼”张某被揪出后,侦办民警敏锐地判断,案件远不止张某违法放贷这么简单,与其“里应外合”的贷款中介公司可能还存在其他违法犯罪,民警同步对中介公司展开调查。果然,民警侦查发现与张某串通的中介公司所从事的“垫资过桥”行为涉嫌高利放贷的违法行为。专案组马不停蹄,继续对“案中案”铺开大网。
随着案件调查的不断深入,该中介公司非法放贷的违法犯罪事实和手段逐渐清晰。经查,2020年至案发,犯罪嫌疑人付某、程某、吴某等人以经营江西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办理贷款中介业务中,通过电话营销和短视频平台等渠道进行宣传,称可以为在银行贷款有续贷需求的客户提供资金。当一些有需求的客户根据“广告”找上门时,中介公司便以申请贷款为由,先行扣下客户的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中介公司拿着客户的这些身份证、房产证随即联系张某,确定客户贷款能获批后,遂将贷款发放账户填写成中介公司员工的个人银行账户。通过张某提供的各种便利,贷款很快审批成功。可待银行发放贷款后,款项实际却是发放至中介公司的员工账户,而非向中介公司办理业务的客户本人。
中介公司在收到银行发放的贷款后,扣下垫资款和高额利息,再将剩下贷款余额转交给客户,并且向客户收取超过36%实际年利率的利息,毫不知情的客户面对高额利息也只能吃“哑巴亏”。
警方查明,该团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国家批准,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以提供“垫资过桥”服务为由实施非法放贷,并通过贷款中介费、服务费等名义变相收取超过36%实际年利率的利息,涉及过桥贷款人员100余人,“垫资过桥”的资金达4000余万元,非法获利600余万元,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管理秩序。最终,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成功冻结资金300余万元,并查封房产3套,犯罪嫌疑人付某、程某、吴某等人也全部落网。
共同构筑法治防线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浔阳警方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多次与浔阳区人民检察院等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就立案追诉标准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浔阳区检察院就付某等人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近日,经浔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付某、程某、吴某有期徒刑7年、5年4个月、5年。据悉,这是九江市非法放贷案件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刑的首例。
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分局将继续加强与检察院等单位的沟通,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标准,强化工作衔接,形成合力,共同构筑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法律防线。
警银“协同治理”
随着此类案件的成功侦办,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不断加大对不法贷款中介的打击力度,以此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分局与涉事银行共同开展了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并研究制定了《关于联合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警方和银行双方资源共享、强化合作、提升效能,通过综合运用宣传教育、风险排查、违法治理等多种手段,共同深入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清理不法贷款中介,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秩序,切实保障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同时,开通了“群众举报热线”,双方分别设立了打击不法贷款中介的举报热线,向公众发布公告,拓宽线索来源、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提供线索。对摸排发现的各类线索,双方共同加强线索核查,将银行的金融专业知识与警方执法的专业能力相结合,通过共商共享、逐个识别与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理,并视情况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