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 建设单位主要任务明确

2025-07-17 15:03 阅读
大江新闻原创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王纪洪 全媒体记者王琴红报道:7月17日,记者了解到,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推行城镇住宅工程“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提升住宅工程质量。

  哪些房子适用?今年5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预售住宅项目

  据悉,此次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旨在改革预售住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组织形式,组织开展“先验房后收房”,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前,通过业主(购房人)参与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提前查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切实提升城镇住宅工程质量。

  在推行范围上,全省2025年5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以预售方式销售的城镇住宅项目全面推行。2025年5月1日以前开工建设的以预售方式销售的城镇住宅项目,建设单位有实施意愿的,可参照实施。

  建设单位要公示质量信息,组织分户验收、业主验房

  梳理通知,不难发现对参建单位的要求,是这项制度落地的关键。通知明确3项主要任务,即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业主验房。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在项目开工、施工、竣工等三个阶段按进度、分批次公示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对公开信息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要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监管部门对分户验收结果进行比对抽查复核,抽查覆盖不同楼栋、不同楼层、不同房型,抽查户数不低于总户数的2%,且不少于10户,多层和中高层建筑首层及顶层、高层建筑顶层应作为抽查重点。

  建设单位负责项目“业主开放日”和业主验房活动方案的整体策划和具体组织实施,督促施工单位对业主现场查验时反馈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安排监理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建设单位将整改完成情况及时反馈业主。

  群众满意度高的工程项目支持推荐申报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

  通知要求,各地按照“主管部门引导、建设单位主导、业主参与”原则,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各方责任,统筹推进“先验房后收房”工作,指导建设单位做好质量信息公开、分户验收、业主验房等各阶段专业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宣贯培训,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扛起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各项监管举措落实到位,在工作中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对推行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城镇住宅工程项目,可支持推荐申报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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