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潮白河大桥“4·23”火灾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2025-06-27 09:01 阅读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5时许,北京市顺平路潮白河大桥发生火灾,引发主桥中跨部分坍塌,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629.8万元。日前,北京市政府批准该起事故调查结案。

经调查认定,顺平路潮白河大桥“4·23”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路灯设施建设施工管理不规范、日常运行维护存在缺失,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管理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主桥结构状态

据事故调查报告,经查,2025年4月22日19时12分,潮白河大桥路灯正常启动。

4月23日4时49分48秒、49秒,主桥中跨南侧1号吊杆东侧紧邻的路灯灯光出现2次闪烁。

4时49分50秒,主桥中跨南侧吊杆下方出现爆闪亮光并有火星掉落。

4时49分52秒,主桥中跨南侧1号吊杆东侧紧邻的路灯灯光发生闪烁,随即熄灭。

4时50分57秒,桥上其余路灯同时熄灭。

4时56分,主桥中跨南侧出现明显黑烟。

5时09分53秒、6时15分19秒,主桥中跨南侧有线缆熔断。此后,主桥中跨南侧多处先后出现浓烟、明火。

7时06分56秒、7时50分24秒、7时53分27秒、7时55分24秒、8时02分15秒、8时21分34秒,主桥中跨先后发生6次坍塌。

事故发生后主桥中跨南侧吊杆情况及8号吊杆钢丝断口形态

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为:主桥中跨南侧1号、2号吊杆之间的系杆倒U型盖板内的路灯电缆外护钢管多处腐蚀穿孔、电缆绝缘层老化破损产生放电,电缆短路,断路器未脱扣,电缆持续放电引燃盖板内可燃物,明火沿倒U型盖板内系杆高密度聚乙烯(HDPE)护套蔓延,南侧多根吊杆在系杆盖板内的部分长时间处于火灾高温环境,多根吊杆的钢丝及系杆钢绞线在高温状态下力学性能急剧下降,先后断裂,相应吊杆处横梁坠落,导致主桥中跨部分坍塌。

事故暴露出路灯设施建设施工管理不规范、路灯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存在缺失、相关政府部门落实管理和监督责任不到位、预案管理和应急处置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事故调查组按规定将调查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北京市纪委市监委经过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对2家单位和16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北京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对事发时路灯设施运维单位北京顺力成电力设备安装维修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监理单位北京磐石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北京顺力成电力设备安装维修有限公司、北京磐石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依规开展核查。顺义区政府对北京市市政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以及北京顺政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在2016年至2021年期间,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路灯设施运行维护有关责任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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