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新城第二幼儿园室外景观项目拖欠薪资

2025-05-13 10:48发帖人:

拖欠薪资

我是朝阳新城第二幼儿园室外景观项目的一名施工员,于2021年6月份入的职,和夏俊虎谈好月薪1.2万元,工资月发,但因7月份开始经常加班,夏俊虎答应从8月份给我每月工资加2千,即1.4万每月。项目从6月份开始,到项目收尾到12月底,但工资只发到了8月份,即9-12月份,4个月的工资,1.4*4=5.6万元,至今快4年了至今未发。中途找过他好多次,也向西湖区劳动局投诉过,但至今未得到解决。先恳请有关部门帮我追讨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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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2025-05-18 00:03
南昌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

朝阳新城第二幼儿园室外景观项目拖欠薪资

问政江西平台转办的关于朝阳新城第二幼儿园室外景观项目拖欠薪资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已安排专人负责对接,调查了解实际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反映情况:诉求人其于2021年6月进入朝阳新城第二幼儿园室外景观项目工作,由夏俊虎以月薪1.2万元聘请,因7月后加班较多,对方口头承诺自8月起工资调整为每月1.4万元。项目于当年12月底收尾,工资仅发至8月,9至12月合计5.6万元至今未发放。期间曾多次催要未果,也曾向西湖区劳动局反映,问题仍未解决,现请求协调处理。

二、调查情况:经南昌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服务中心)于5月14日调查,项目名称为朝阳新城第二幼儿园、建设单位为南昌市西湖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西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求人系由夏俊虎个人聘请,在项目上从事施工工作,施工时间为2021年6月至12月底。施工项目完工后离场,诉求人所称2021年9月至12月期间的工资,共计5.6万元尚未支付。

三、处理情况:2025年5月14日,南昌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诉求人,告知其反映关于朝阳新城第二幼儿园室外景观项目拖欠薪资一事的处理情况。前期,工作人员已联系该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其反映情况进行核实。项目负责人表示,系个人施工员,系由夏俊虎个人聘请进场施工,双方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随后,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方式联系诉求人,向其说明核实结果,并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其与夏俊虎之间属于个人聘请的劳务关系,该情形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建议诉求人可收集相关维权佐证材料,通过司法途径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四、沟通反馈情况:南昌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服务中心)于5月14日电话联系诉求人,已告知诉求人相关政策及相关情况,其表示知悉。           

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南昌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咨询电话:0791-86569961。


回复时间:2025-05-14 15:50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西湖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5-14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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