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文明巧执行 分期履行促案结
2025-08-08 15:27 阅读
南丰法院
“被执行人一直躲着不见,我以为欠款要不回来了,没想到通过法院干警执行,这钱又有了希望。” 申请执行人赵某在拿到最后一笔欠款后感慨道。

案情回顾
2019 年 2 月,付某向赵某借款110000元,徐某、王某为其提供担保。因多次催要未果,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付某十五日内偿还赵某110000元,担保人徐某、王某对付某财产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因付某未履行义务,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调解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全面调查付某名下财产,发现其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终结后,法院恢复执行并对担保人徐某、王某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执行干警送达相关文书后,依法冻结了徐某、王某的微信、支付宝账户及名下银行账户。二人因处处受限,在执行压力下主动联系法院请求协商。执行干警抓住有利时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赵某要求担保人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徐某、王某则强调自己并非借款人,不愿承担还款义务,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干警随即分别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沟通协调,赵某自愿放弃部分利息,与徐某、王某达成执行和解,约定欠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分期支付。2025年8月6日,赵某收到最后一笔欠款后,向法院递交结案申请,该案顺利履行完毕。
执行既要 “强制”,亦需 “温度”。下一步,南丰法院将持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