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热议:不能让“职业索赔人”为所欲为
连日来,“职业索赔人”这个名词经众多媒体报道后,进入公众视野。但从报道内容来看,这个名词并不光彩——专门做非法牟利的坏事。
“职业索赔人”有何特征?他们瞄准小微商家、成长中的企业,针对商品标签、标识、标注问题等非实质性瑕疵“做文章”,利用商家害怕行政处罚的心理,通过集中举报、威胁曝光、法庭诉讼等手段恶意索赔,迫使许多疲于应对的经营者选择“花钱消灾”。更可恶的是,在一些地方,“职业索赔人”呈现出规模化、团队化的趋势,发展成“收徒”产业链。对于这种乱象不得不治,不然“职业索赔人”更会为所欲为、有恃无恐。
很显然,“职业索赔人”的存在,不仅让中小商家很受伤,降低了消费动能,更对市场环境破坏极大,浪费了监督资源,不利于市场经营活动的繁荣向好。
平心而论,消费者不是不能投诉、举报商家,商家如果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理应被投诉、举报,但“职业索赔人”为了达到见不得光的目的,对商家的商品“鸡蛋里面挑骨头”,这样做无疑是卑鄙、丑陋的。
进一步讲,无论什么人、什么时候,投诉、举报商家也要凭良心、讲事实、有底线,不能恣意妄为。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里确实有要求商家惩罚性赔偿的条款,但是“职业索赔人”的无耻、贪婪,突破了惩罚性赔偿的规则,是在滥用相关法律条款。
商家在遇到“职业索赔人”的无理要求时,也不能总想着如何私了,该不该闭店。邪不压正,只要自己的经营行为不违法违规,就应挺直腰杆,联合被恶意举报的其他商家和相关监管部门与“职业索赔人”斗争到底,这样不但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将促进消费和市场经营环境的好转。
“职业索赔人”这个“行当”绝不会自动消失,这就需要相关监管部门主动、精准且持续出击。为此,必须在细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构建全国统一的投诉举报数据库,形成恶意索赔“黑名单”并公之于众,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数据联动,进一步识别、监控、打击“恶意索赔”这条灰色产业链,来不断压缩“职业索赔人”的生存空间,使其无处遁形,直至灰飞烟灭。
(潘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