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绿化“不迁就” 庐山市城管局在行动
2025-07-17 17:03 阅读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通讯员 邓小江)7月15日,庐山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南路巡查时发现,有施工单位未经审批擅自挖除人行道上城市树木。经查明,出于紫阳南路道路改造的施工需要,涉事人李某某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迁移城市树木。

涉事人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迁移城市树木。鉴于该涉事人为初犯且现场态度较好,且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工作。经现场执法人员对李某某擅自迁移城市树木一事的批评教育,李某某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呼吁广大市民应以此为戒,共同护卫城市绿化环境。

根据《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庐山市城管局依法对涉事人作出500元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即日整改。
树木是城市的绿色财富,更是受法律保护的公共财产。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树木,请务必提前咨询市城管局园林绿化部门!作为守护这座城市的绿化卫士,市城管局将对未经许可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破坏、占用公共绿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守护城市绿荫,从了解法律法规开始,从每个市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