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法青年说】他追他逃,骗的不行就抢,真刑!
2025-07-16 17:21 阅读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注意啦!近日有“顾客”屡屡现身各商店,扫码姿势快如闪电,付款记录查无此人,商家发现后上演现实版他追他逃。
案情简介
胡某某的手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可用余额已经多月不超过一元,但胡某某灵机一动,想利用线上付款,商家不会查看付款记录这一机会为自己“挣”点钱用。于是半月内多次进入他人经营的商店提出购买香烟等金额较大商品,挑选商品后,假意用手机扫付款码付款,后提出需要商家帮忙搬运矿泉水至其摩托车上,趁商家搬运矿泉水之际,骑上摩托车未付款即带走商品,后快速驶离,商家立即在后追讨无果,遂报警。
法院审理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抢夺罪,综合考量胡某某的具体犯罪事实、悔罪表现及赔偿各被害人经济损失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套路“零元购”,将附赠银手镯一对。勿存侥幸心理,任何形式的非法取财都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