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现代化江西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鲜明特色和本质要求,强调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同共进,体现了绿色发展的科学理念。
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2014年,江西成为首批全境列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省份之一;2016年,成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在试验示范实践中,统筹体制创新、制度供给、模式探索,系统开展综合改革试验,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高质量完成阶段性改革任务,42项成果在全国推广,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新时代新征程,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不仅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的必然要求。
江西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现实基础
江西历届省委、省政府均十分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从20世纪80年代的“山江湖工程”到2009年国务院正式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再到河长制、林权改革等生态文明制度的建立,生态文明理念已深植江西省40多年的发展实践中,为江西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江西被誉为“中国最绿”的省份之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并推动产业升级,经济产业持续优化,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奠定基础。为科学评价江西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在全国的现状,江西省区域经济研究院研究团队从经济社会进步、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人口生活改善与科技创新发展五大维度共35个指标着手,构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这一体系强调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体现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同推进的特征。
在《中国统计年鉴》以及各省的统计年鉴上收集整理相关数据,通过构建指标体系,采用2013年至2024年的全国数据分析,分析结果总体来看,2013年至2024年江西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综合评价在全国排位第17位,属中等靠后,但整体趋势向好。在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江西省始终保持全国前列、中部地区领先水平,这是推进江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生态优势和良好基础。江西地区生产总值近年来有所增长,但相比于发达省份和东部沿海地区,增长速度仍然有待提高,产业结构以服务业和传统制造业为主,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支撑力仍有待加强。江西省将绿色发展纳入《江西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江西省“十四五”产业技术创新发展规划》,构建“一核十城多链”创新布局,重点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2024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强度为1.95%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需要持续增强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内生动力。此外,江西人口生活改善水平对比全国平均水平仍有一定差距,排名居全国第21位,中部地区第三位。与全国一样,江西人口出生率明显下降,呈现减量性、趋势性变化,老龄化、少子化、不婚化、区域发展分化等现实问题,将给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带来较大冲击和挑战。
江西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实践路径
江西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提出了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是其中之一。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我们要充分认识江西经济发展厚积薄发、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阶段性特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通过生态优先筑牢根底、绿色产业激活动能、制度创新突破瓶颈、绿色服务提升生活品质,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西。
第一,加强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修复体系,以系统治理提升生态韧性,做好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工作。制定全省统一的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明确各生态系统之间的联系与保护修复的重点。以鄱阳湖流域为整体单元,将湖泊、湿地、河流、森林、农田等生态系统纳入统一规划,构建流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体系。在赣东北城市群(上饶、景德镇、鹰潭)和赣西城市群(宜春、新余、萍乡)建立跨行政区生态管护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武夷山脉、罗霄山脉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共建生态廊道,实现森林资源跨区域一体化管护,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构建“物种保护—栖息地修复—生态网络构建”三位一体的保护范式。
第二,通过以产业生态化激活发展动能,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聚焦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淘汰高耗能产能,推进光伏、锂电等绿色产业集聚,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壮大生态经济,发展油茶、竹林、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建设国家级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依托国家森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的优势,拓展森林康养、生态旅游,重点打造一批特色生态产品品牌、打造一批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一批生态康养基地,拓宽“两山”转化路径。
第三,通过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已有制度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应当充分发挥制度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地方生态立法体系,形成覆盖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的法规保护网络,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覆盖赣、抚、信、饶、修五大流域的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制定科学的补偿标准核算体系。完善省内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完善与广东、福建、湖南、湖北、安徽等周边省份的跨区域生态协同治理机制,协调应对区域性环境问题,加快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制度。
第四,以区域协调破解人口结构性矛盾,以绿色服务提升生活品质,推动“生态美”与“百姓富”互促共进,打造全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民生样本”。深化落实全省“一主一副、两翼联动、多点支撑”区域发展格局,推动各区域板块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建设全龄友好型生态社区、完善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扩大生态公共服务供给,将生态产业收益定向用于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缓解老龄化压力。
吴远卓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江西省区域经济研究院。本研究成果得到2022年度江西省社会科学“十四五”青年项目(22GL39)及2024年度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24ZXSKJD01)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