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范之尺”丈量网络执法公平

2025-07-14 04:52 阅读
江西日报原创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个规范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专门规定,其意义不仅在于从技术层面对网信行政执法设定了指南,更从宏观视角为数字化时代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法治化运行提供了至关重要的顶层制度设计,将有力推动网络行政执法更加公平公正。

  在网络空间这一新兴且复杂的领域,治理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执法裁量权的运用尤为关键。它宛如一把“双刃剑”,利弊兼具。一方面,网络行为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性。从花样翻新的网络诈骗手段,到新兴的虚拟货币交易乱象,再到不断涌现的新型网络社交模式衍生出的问题,每时每刻都有新情况出现。执法者倘若没有合理的自主空间,面对这些瞬息万变的状况,将难以灵活应对,无法及时有效地维护网络秩序。另一方面,倘若执法自由裁量权缺乏清晰明确的边界,就极易滑入模糊地带,滋生诸多问题。从过往执法实践具体情况来看,少数违法情节相似案件的处罚差异显著,使得当事人难以适从,也让公众对执法的公正性产生了深深的疑虑。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网络执法领域长期缺乏一套统一、精细的行政处罚体系,来规范和约束执法者的行为。《规定》明确提出“细化量化”执法尺度,将法律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客观标准,为“过罚相当”原则的落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规定》的出台,对于网络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有着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一方面,它极大地压缩了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空间,避免了权力滥用的可能。以往执法中,由于缺乏明确标准,部分执法人员可能会因个人因素或主观判断,在处罚尺度上出现偏差。如今,《规定》通过详尽的规则设定,将执法行为严格限定在法治框架内,使执法人员的每一个决策都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对于广大网络参与者而言,《规定》带来了稳定的预期。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从事网络活动时,能够清晰地知晓何种行为会触犯法律红线以及可能面临的处罚后果。这不仅增强了公众对网络执法的信任,也有助于营造一个更加规范、有序、公平的网络环境,让网络空间真正成为法治的践行之地,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亿万网民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从顶层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规定》构建起了一套完整且科学的法治体系。它明确了“法制统一、公平公正、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这些原则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网络空间法治的坚实基石。“法制统一”确保了全国范围内网信执法依据的一致性,无论在繁华都市还是偏远地区,执法都有统一的标准可依,避免了因地域差异导致的执法混乱。“公平公正”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从案件的受理、调查到最终的处罚决定,都要求一视同仁,杜绝任何形式的偏袒与歧视。“过罚相当”作为核心原则之一,强调处罚的强度必须与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相匹配。以网络数据泄露案件为例,如果只是少量非敏感数据的轻微泄露,且涉事企业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那么处罚会相对较轻;但若是大量敏感数据泄露,对用户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隐私侵犯,就必须施以重罚。这种精准匹配的处罚方式,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保障了处罚的合理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则彰显了法律的人文关怀,执法并非仅仅为了惩罚,更重要的是通过处罚让违法者认识到错误,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达到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目的。

  以“裁量基准”推动网信执法规范化,生动诠释了国家治理现代化在网络空间的实践路径。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其治理既要保持必要的敏捷与高效,更要坚守法治底线。当每一次执法决定都经得起“规范之尺”的丈量、每一次权力行使都留下可追溯的清晰刻度时,法治精神定能如细雨润物般渗入数字世界的土壤。

  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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