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公布一起典型案例!员工私拿公司物品 涉事企业及责任人被查处

2025-06-10 16:37
上栗县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上栗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从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公布1起近期查处的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违法案件。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推动上栗县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法治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基本案情:

2025年6月3日19时许,江西盛鼎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新入职员工胡某龙(亮珠线技术学徒)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应同学洪某强请托,私自夹带亮珠出厂,供洪某强做样品实验。

 

处理结果:

经上栗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属地乡镇政府调查取证,依法对涉事企业和个人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令涉事企业立即按照企业管理制度辞退胡某龙;

2.将胡某龙私自夹带亮珠出厂的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将违法案情在全县烟花爆竹行业内进行通报,并将胡某龙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黑名单”管理;

4.对涉事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案例剖析:

本案堪称“制度空转、责任悬空”导致管理失效的典型范例。

1.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存在重大缺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建立购买、领用、销售登记制度,防止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的,企业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但本案中,涉事企业直至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展开调查才知晓危险品流失的情况,暴露出企业危险品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缺失、突发事件报告机制失效等问题。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失守。调查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亮珠线管理人员、视频监控值班人员和门卫人员,均未发现胡某龙私自夹带亮珠出厂的违法行为,暴露出企业主要负责人未落实法定安全管理职责、生产线管理人员监管缺位、视频监控值班形同虚设、门卫安检制度流于形式等问题。

3.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严重不到位。胡某龙毫无安全意识,随意将亮珠夹带出厂的行为,暴露出企业对新员工岗前培训未涵盖危险品管理法规、违法后果警示、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日常管理中缺乏重点岗位人员行为监测、员工思想动态掌握、法纪意识持续强化等问题。

上栗县应急管理局郑重警示: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深刻汲取教训,重点做好:

✓ 健全危险品全流程管控制度

✓ 压实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 强化员工法治教育和考核

✓ 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

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切实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出现,共同维护上栗县安全生产稳定大局。

上栗县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欢迎广大群众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799-36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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