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法院发出首份《家庭赡养指导令》
2025-09-02 12:32 阅读
全南法院
2025年8月,全南法院在审理一起高龄老人离婚案件过程中,创新举措,向当事人子女发出首份《家庭赡养指导令》,引导成年子女全面履行赡养义务,不仅保障父母物质生活,更关注其情感与精神需求,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安。
案件当事人梁爷爷(化名)与林奶奶(化名)均已年过七旬,结婚54载,育有一子一女,均在外地生活。自2021年梁爷爷因股骨头坏死行动不便,需依靠轮椅和拐杖行走以来,长期独居杂物间,与妻子林奶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甚至冲突。梁爷爷三次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提出居住与生活保障诉求。
承办法官经深入调查发现,本案表面是婚姻纠纷,实质是赡养缺失所致,即子女未能妥善照顾父母日常生活,更忽视了老人的情感需求。若简单处理离婚问题,反而可能导致老人养老困境加剧。
为此,法官转变办案思路,主动与当事人及其子女沟通,阐明赡养父母既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律义务,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向子女发出《家庭赡养指导令》,明确要求其履行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义务。最终,子女认识到自身责任,积极履行赡养承诺,两位老人亦重归于好,婚姻关系得以维持。
法官说法:
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责任,更是法定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应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与保护义务,保障其物质与精神双重需求。
若子女不履行义务,父母有权主张赡养费。本案通过《家庭赡养指导令》的方式,将司法审判与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避免机械执法办案,不仅从源头化解家庭矛盾,更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和社会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