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热议:公职人员未礼让斑马线被公示,为何引发争议
近日,浙江嵊州市公布了2025年7月公职人员私家车未礼让斑马线的名单,97名来自政府机关、教育、医疗等系统的公职人员信息通过官方渠道被公开。这一自2017年延续至今的治理举措,再次引发公众关注,同时也激起关于警示示范与法治边界之间应如何平衡的讨论。
从城市治理的角度看,嵊州此举意图明确。公职人员作为社会行为中的“示范群体”,其行为举止对社会风气具有较强的影响力。通过曝光机制强化文明出行意识,不仅符合公众预期,也为推进文明交通提供了一条路径。多数网友对此表示支持,认为公职人员理应以身作则,体现出对公职人员示范责任的认可。
然而,争议的声音也同样值得关注。一方面,不少人质疑单纯曝光缺乏惩戒力度,未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罚款、扣分等处罚衔接,实际效果可能流于表面。另一方面,公开姓名、单位等做法是否合法、是否过度介入个人隐私,也成为争论焦点。更有观点指出,法治社会应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不应因身份不同施加额外约束。此外,监督应当面向所有市民而非仅针对公职人员的呼声也日益显现,反映出公众对执法公平性的关注。
这一争议的本质,是公权示范功能与法治原则之间的张力。其积极意义在于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但警示手段也须做到于法有据,监督措施更应公平覆盖全社会。
事实上,嵊州并非唯一采取此类做法的地区。汕头、丽水等地也曾推行类似措施,这些实践共同带出一个深层问题:如何在倡导文明的同时,不逾越法治框架?
优化此类治理措施时,不妨考虑以下方向:一是确保曝光于法有据,与既有行政处罚相结合;二是逐步建立全民监督机制,避免产生选择性执法的质疑;三是借助技术手段提升执法准确性和透明度,确保每项处罚和曝光行为经得起检验。
嵊州的做法是城市治理中的一个案例,其背后是公众对公权力规范运行的期待。文明交通建设既需公职人员带头守法,也要求所有监督行为恪守法治底线。唯有在示范引领与法治约束、重点治理与全民共治之间取得平衡,才能真正实现礼让斑马线从制度约束转化为社会自觉。
(陈相)
